法律分析:只要進了黑名單,就不可以坐,跟終本沒關系。終本案件,主要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并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后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結本次執行程序是程序性終結,暫時性終結,而非實體上的徹底終結,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具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法院經核查屬實的,會立即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秘書一處2013年7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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