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買房婚后過戶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購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話,婚后辦理房產證是屬于個人財產的,除非加上對方的名字,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婚前按揭貸款的,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款,該房產的按揭部分是屬于夫妻共有的。
1、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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