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快車道:快車道同向兩車道,左車道是快車道,右車道是慢車道;同向三車道以上時,靠左的車道是快車道,中間的車道是行車道,靠右的車道是慢車道。中間的車道也可能是快車道或慢車道,最右邊只有行車道而沒有慢車道,亦有不設快車道的情況。行車道和慢車道可以單獨設計,快車道不能單獨設計,即同向車道中,有快車道就一定還存在行車道或慢車道。
2、慢車道:慢車道(行車道)行車道由車道組成,車道就是供單一縱列車輛行駛的部分。行車道中的車道只包括行車車道和超車車道,而不包括其它起特殊作用的陡坡車道、變速車道等,由于它們的功能和作用不同,未計人行車道當中,所以我國的行車道是車道數乘以車道寬度。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