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工資拖欠的問題。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且不得拖欠或無故扣減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因此,如果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有權利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分析
違反法律法規。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且不得拖欠或無故扣減勞動者的工資。
一、拖欠工資多長時間算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了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拓展延伸
公司放假工資要發放嗎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結語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拖欠工資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且不得拖欠或無故扣減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因此,用人單位應遵守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避免因拖欠工資而引發的法律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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