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宅基地退耕還田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歸原宅基地主人,第二,由村委會統一重新分配。
沒有退耕的宅基地,你又沒有獲得新分配的宅基地,那么那塊宅基地還歸你,修路占地補償就要給你。
如果你已經有了新的宅基地,那么沒有退耕的原宅基地就不屬于你了,要歸村里統一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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