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給量刑意見是六個月到一年六個月,法院一般會按照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來判罰。在法院認定檢察院量刑過重的情況下,可能給予緩刑的判決。如果檢查院量刑6個月到一年,具體刑期以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生效的)為準。當然服刑后,可以依法減刑,但累計減刑,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總刑期的1/2。
一、判緩刑期間減刑條件是什么
能夠申請減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對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相應的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應縮減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低于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兩個月,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第78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醉駕拘役關押在哪里
對于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體在哪個拘留所,這個一般是就近原則,離那里近就在那里,當然本地有拘留所,就關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當然現在基本上每個縣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對于拘役類刑罰,其實靈活性比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監管場所執行,這些都是可以的。
和監獄不同的是,拘役類的刑罰,每個月是可以回家一兩天看看的,這也是為什么就近關押的原因,當然,在監獄服刑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是享受不到這種待遇的,而且,還有個好處就是,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參加勞動獲得報酬的,也就是說在服刑期間也是可以有工資的,只是工資可能要低一點。
對于拘役,很多罪名都有這個量刑,比如故意傷害罪,一般的故意傷害是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這個刑罰一般都是罪名中比較輕的量刑刑種,拘役的期限一般情況下就是一到六個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年以下的刑期都是有看守所代為執行刑期,這也是為啥拘役在當地執行的原因,因為他不夠一年的刑期,所以沒有必要再送到監獄里面去,因為對于一年以下的刑期,折抵下前期羈押的期限,基本上也就沒多長時間了,再送到監獄里面去,就剩下辦手續的時間了,這也是對司法資源的一種浪費。
三、認罪認罰減刑幅度
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而減刑,是法院已經判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進行減刑。減刑如下: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等。因為認罪認罰案件,還沒有判刑和執行刑罰,不存在減刑問題,而是“從輕減輕處罰”。至于如何從輕減輕處罰,根據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酌情決定。如果不是惡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最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二條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建議。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提出量刑建議。
(二)客觀公正。應當從案件的實際情況出發,客觀、全面地審查證據,嚴格以事實為根據,提出公正的量刑建議。
(三)寬嚴相濟。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綜合考慮案件從重、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等各種情節的基礎上,提出量刑建議。
(四)注重效果。提出量刑建議時,既要依法行使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權,也要尊重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爭取量刑建議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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