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區別是:1、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沒汪慎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中主管、管理、經手本單位財物的人員,而后者的主體是持有他人財物的人員;2、侵占罪告訴的才處置屬于自訴案件,職務侵權罪是公訴案件?!颈疚乃婕暗姆梢罁浚海骸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枯敬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陵液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置。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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