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一般扣1分,罰款100元。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加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雙倍積分”試點城市,則扣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高速公路上行車超速被視為交通違法行為,需要受到相應處罰。但是,對于超速行駛未達到20%的情況,雖然違法了,但扣分數會相對較少。通常情況下,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車輛駕駛人員會被扣除1分,并需繳納100元罰款。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所在城市屬于“雙倍積分”試點城市,則扣分數將翻倍,這意味著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車輛駕駛人員將被扣除2分,并需繳納200元罰款。此外,如果行車超速達到20%或以上,則扣分數可能會增加,罰款金額也會相應提高。
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是否還會受到其他處罰?如果高速公路上行車超速被交警抓獲,除了扣分和罰款外,還可能面臨車輛暫扣、駕照暫扣或吊銷等行政處罰措施。在情節較為嚴重的情況下,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雖然處罰比較輕微,但如果加入“雙倍積分”試點城市,則扣分數將翻倍,同時還可能會遭受其他行政處罰措施。因此,駕車人員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保持車輛穩定且低速行駛,確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或者取得駕駛證滿一年的以內的在駕駛證記分周期內記2分;取得駕駛證滿一年以上的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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