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低于20%扣3分。具體如下:
1、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
3、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
5、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6、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扣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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