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1、犯罪的直接客體不同;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
3、犯罪的主觀方面不同;
4、犯罪主體不同。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受賄罪與貪污罪的區別
本罪與貪污罪的主體都是特殊主體,主觀方面都是故意。二者的區別在于:
(1)犯罪主體的范圍不同。本罪主體只限于國家工作人員,而貪污罪的主體除國家工作人員外,還包括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資產的人員。
(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獲取他人的財物,而貪污罪則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管理或者經手的公共財物。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主要表現為兩罪的行為方式不同。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貪污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侵吞、竊取、騙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3)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在一般情況下只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只有在索賄時才同時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而貪污罪則是同時侵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的公私財物,而貪污罪的犯罪對象則是公共財物。
二、職務侵占錢少的算不算屬于犯罪
1、行為人存在職務侵占行為,但金額不足五千元的,一般不屬于犯罪?!缎谭ā芬幎?,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達到什么標準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才能立案?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正常經濟活動的管理秩序和社會主義公平交易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法人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
4.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行賄的故意,行賄的目的在于使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即行為人明知所謀求的不正當利益系上述人員違背職務的行為,而故意實施行賄行為。
1.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罪規定處罰。
4.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百六十四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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