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能定違約,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法律未作限制,但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只有在違反服務期約定或者違反競業限制時才能支付。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來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
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對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其約定競業限制,競業限制期間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法律未作限制,但太過于不合理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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