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面利率
與普通債券一樣,可轉換公司債券也設有票面利率。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較高的票面利率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較大,因而有利于發行,但較高的票面利率會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形成壓力,發行公司也將為此支付更高的利息??梢?,票面利率的大小對發行者和投資者的收益和風險都有重要的影響。
(二)面值
我國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是100元,最小交易單位是1000元。
(三)發行規模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不僅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而且要影響未來企業的股本結構,因此發行規模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很重要的因素,根據“暫行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于1億元,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四)期限
1、債券期限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司通常根據自己的償債計劃、償債能力以及股權擴張的步伐來制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國際市場上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通常較長,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規定為3-5年,發行公司調整余地不大。
2、轉換期
轉換期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間。根據不同的情況,轉換期通常有以下四種:
(1)發行一段時間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發行一段時間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發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發行后日至到期日。
五、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
(六)轉股價格調整條款
1、除權調整
一般來說,現金紅利不納入轉股價調整范圍,但是目前國內許多企業為了吸引投資者也將股票紅利作為調整轉股價格的一個因素。
2、特別向下調整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特別向下調整條款有時也稱為向下修正條款。當股票價格表現不佳時,一般是股票價格連續低于轉股價一定水平,該條款允許發行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將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為原轉股價格的70%~80%.
轉換調整條件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設計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條款。
(七)贖回條款
贖回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司設立贖回條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發行公司的發行成本,避免因市場利率下降而給自己造成利率損失,同時也處于加速轉股過程、減輕財務壓力的考慮。通常該條款可以起到保護發行公司和原有股東的權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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