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殘疾證不可以辦低保。
城市低保申領條件如下: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城市低保申領條件如下: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后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
辦理農村低保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申請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并授權審批機關調查其所有收入;
2、村委會評議。村委會收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家庭收入進行入戶調查評估,召開民主評議會或聽證會,經評議或聽證同意后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審批表》,報鎮審核;
3、鎮審核。鎮接到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后,負責對申請對象進行審核;
4、市級審批。市民政部門接到申請材料后,對申請對象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條件的,委托村委會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三級殘疾與是否可以申請低保無關,當事人若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可以申請辦理低保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并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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