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不能買賣,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放證件。
2、由于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于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系,有些人不愿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宅基地并不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土地,它是一種土地使用權。主要存在于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宅基地不能進行買賣,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繼承,只能在村集體內流轉。
一、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放證件。
二、農村房屋的繼承主體一般都有哪些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筑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也就是說,不管是本村村民還是城市居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我國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依據法律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備福利性質,因此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因此,無論城里人、鄉下人都可以繼承在農村祖上留下的房屋。農村的土地,包括農村的宅基地為農民集體所有,其所有權,無論城里人、鄉下人,個人都不可以繼承。但本著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無論是城里人、鄉下人繼承農村房屋后,都可以繼續使用房下的宅基地。
如果是當地的本集體組織的農民,繼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為扒倒,在符合一戶只擁有一處宅基地,且不超過規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積的情況下,可以繼續使用這塊房下的宅基地翻蓋房屋。如果一戶超過一處宅基地將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如果宅基地超過了規定的面積,翻蓋時超過的部分也可能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據此,城市居民繼承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受限制的,沒有當地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身份的居民,在房屋自然坍塌或人為扒倒之后,房下的宅基地便要由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