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合同上的章蓋不清楚是不可以的,當事人可以在旁邊再蓋一個清晰的章。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蓋章不清晰的容易發生爭議,并且影響合同效力?!?p>【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款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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