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機動車過戶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機動車交易市場辦理相關手續。在交易市場拿到交易發票后,接受方須開車前往,持本人身份證、交易發票、車輛行駛本、登記證書等,辦理登記手續。辦理點可以是本人身份證所屬車管分所,或是轉讓方身份證所屬車管分所,但轉讓方不必本人去辦理。
另一種是贈予方式,可到公證處辦理一個贈予公證,憑借贈予聲明和公證書來辦理轉移登記。但公證費用按照贈送車輛的價值百分比來收取,一般高于交易方式的費用。
另外,直系親屬之間過戶二手車,夫妻之間過戶可以不更換號牌,只需要變更行駛證即可。其他家庭成員之間過戶二手車后無法保留原車號牌,只能是更換新牌照。
一、車輛過戶需要哪些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可在交管局網站下載表格;
(2)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來歷證明;
(6)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7)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8)屬于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還應當提交車架號碼拓印膜。
此外從本文可以看出費用為200-800元之間。在進行車輛過戶的時候需要帶好相關的資料,才能進行辦理。
二、車輛買賣中過戶登記的性質
車輛買賣是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未經過戶登記而買賣是一種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這與民事賠償責任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不能因違反行政法律而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按照我國民法典和海商法的規定,除不動產外,登記也是民用航空器、船舶、機動車輛為客體的動產物權公示方法。但對于這些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立法上一般采用登記對抗主義,即登記并非這些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其意義在于對抗要件,即在多重買賣的情況下,未經過登記的買賣行為,不能對抗因登記而取得車輛所有權的第三人。因此,并不是說辦理過戶登記的有關規定毫無意義。
車輛買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登記車主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過戶登記行為屬于行政法規定的范疇,而車輛買賣屬于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風險責任從買賣標的物轉移占有時轉移,未經登記但轉移占有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原登記所有人不承擔責任,由實際負管理職責的主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