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一般不能要求賠償。
可以要求酒店重新打掃衛生,或者換房間入住,如果造成了人身財產損失,可以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房費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衛生不合格可以向衛生防疫部門投訴,存在安全隱患可以向安監部門投訴,存在消防隱患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若是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綜上所述,在酒店發現衛生問題,可以向衛生防疫站或市衛生監督所進行投訴舉報,市衛生監督機構會通過加強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及時公布檢測結果,曝光經營單位,行政處罰,發布消費預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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