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詐騙應這樣判刑:
1、參與詐騙的犯罪人發揮組織策劃、具體實施等主要作用的,即主犯,應當承擔共同犯罪的全部責任;
2、參與詐騙的犯罪人發揮次要輔助作用的,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參與詐騙的犯罪人被脅迫參與的,被威脅、毆打的,按照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詐騙罪,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數額,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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