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的宅基地超面積部分,或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數,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翻建。
當在農村自建房時超出了規定的審批面積時是需要根據其具體的情況來定的,如果自建房的手續是正規的,宅基地的使用權證書和規劃的許可證都是齊全的,還要主動的向審批機關報告出超標的具體情況,再按照超出的面積補交一定的費用就可以了。而如果是因為建房者刻意的隱瞞了面積的情況被有關部門查處到了之后就會被視為違章建筑,則會被要求限期的進行拆除。
1、退還超出部分的面積對于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戶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罰款,在宅基地卻確權之前,可以將超出的宅基地面積退還給本村集體。
2、超出部分有償使用部分地區在試行宅基地有償使用的政策,當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標時,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償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標準,去相關部門繳納一定的費用,至于繳納費用具體是多少還得視情況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積越多,其需要繳納的費用自然也會更多。
3、強制收回
(1)其實對于農村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處理情況很少有強制收回的情況,但是也部分情況下是會進行強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卻未拆除舊房,強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騙手段獲得的宅基地等等情況。
(2)此外,對于那些已將農村戶口注銷的,但是農村宅基地還存在但無人居住的,也無人繼承的農村宅基地,將會被村集體無條件收回。
4、暫時保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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