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村里規劃宅基地注重的是位置和大概尺寸,至于怎么蓋房是群眾決定以及商量決定,國家的原則是群眾沒有意見,可以按照風俗習慣蓋房,一旦出現異議就是只能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圍內搞建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第十四條 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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