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人犯有挪用公款的罪行,只承擔了刑事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她可以免除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后,他/她仍然需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并仍有還款義務。承擔了刑事責任還用承擔民事責任。在承擔了刑事責任以后,都應當繼續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免除也不影響其民事責任的承擔。
法律分析
被判刑的人犯有挪用公款的罪行,只承擔了刑事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她可以免除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后,他/她仍然需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并仍有還款義務。
一、承擔了刑事責任是否還用承擔民事責任
承擔了刑事責任還用承擔民事責任。在承擔了刑事責任以后,都應當繼續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免除也不影響其民事責任的承擔。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責任免于承擔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的發生而不履行民事義務的;
2、因正當防衛而造成損害賠償責任的,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
3、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4、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5、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二、持卡人被判刑信用卡有欠款怎么辦
坐牢后信用卡存在欠款的,可以委托家人代為償還欠款。信用卡欠款逾期不還的,會產生滯納金,應盡快償還。欠款人不能因為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免除信用卡的責任,銀行有權起訴。
判刑后信用卡欠款還需要償還。償還債務是屬于民事責任,被判刑之后之前欠下的債務仍然需要進行償還,不方便的話可以先委托家人或者朋友代還債務。罪犯服刑會執行刑罰,但是依法還是享有正常的民事權利的,對于所欠的債務,債權人可以通過與其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索要。如果債務人暫時沒有能力償還的,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判決,可以由債務人進行分期償還。
持卡人在服刑期間,信用卡欠款仍然要償還,并不是服刑就不承擔民事責任。在服刑期間信用卡逾期的,當事人可以委托家人代為償還信用卡的欠款。
拓展延伸
非吸判刑后還存在債務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將所有贓款發還被害人的,之后不會存在債務;否則犯罪嫌疑人還需要承擔對被害人的債務。坐牢與還債是互不影響,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免除民事責任的承擔,出獄后,犯罪嫌疑人有能力償還的,還需要立即執行債務。
結語
被判刑的人犯有挪用公款的罪行,只承擔了刑事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她可以免除應負的民事責任。在服刑期滿后,他/她仍然需要承擔歸還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責任,并仍有還款義務。承擔了刑事責任還用承擔民事責任。在承擔了刑事責任以后,都應當繼續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刑事責任的追究不免除也不影響其民事責任的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價格工作人員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索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九章 瀆職罪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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