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報考省內普通高校者加20分。
法律依據:《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 第四條 對符合本規定獎勵條件的農業人口夫妻及其子女, 給予下列“獎優免補”的獎勵:
獎:一次性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金1000元。
優: 獨生子女小學畢業升本縣(市、區)初中時,在未“普九”的地方,加20分優先錄??;初中畢業報考本州(市)一級中學的,加10分優先錄取,報考本縣(市、區)其他高中的,加20分優先錄??;高中畢業報考省內高等院校的,給予加20分優先錄取。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執行最高加分政策,不得累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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