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口頭等各種形式,我國法律保護依法設立的各種形式的合同。從合同的生效要件來看,并沒有規定合同需要以何種形式呈現才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只要是經過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內容沒有違法。則合同不管是口頭還是書面,打印還是手寫,實體還是電子的都是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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