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辭職了企業不發工資,協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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