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識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這句話是正確的。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四條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五條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人身權是與所有權、其他物權、債權等財產權相對稱的一種權利,例如姓名權、榮譽權、創作權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人身權利與作為權利主體的自然人或法人緊密相連,不可分離。除依法律規定外,人身權不能轉讓。
拓展資料:人身權可表現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個方面,人格權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本身所應有的權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稱、字號的權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榮譽權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身份權是法律保護權利主體因地位、關系或行為所發生的權利,如家庭關系中的親權、監護權、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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