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后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但是在個人信息中依然會留下受到刑事處罰的記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案底,無法再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其次,被判刑后不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類職務,到有些私企工作通常也會受到或多或少的影響。再次,會影響出國,因有些簽證或者有些國家海關要求無犯罪記錄證明,被判刑后,就無法辦理簽證,無法入關。如子女報考公務員、參軍、入黨時,在政審時會也受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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