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了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因此,一方如果沒有經濟來源,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必須扶養對方。如果妻子無經濟來源或收入較低無法滿足生活需要,丈夫有義務支付妻子生活費。如果妻子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且收入較多,能滿足生活需要,丈夫則無給付生活費的義務。同理,如果妻子有經濟來源而丈夫無經濟來源,妻子也應給付丈夫扶養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