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引發的糾紛,一般以合同中的約定和法律規定為基礎。如果合同中有約定,應按照約定處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來處理。在處理糾紛時,應注意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不履行義務或者延遲履行義務的后果,由其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條:侵權人應當承擔因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需要針對性分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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