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商解除,即雙方達成解除協議;二是約定解除權,即根據合同約定的條件行使解除權。約定解除權需符合合同生效條件,不得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解除權行使時需向對方送達通知書,解除行為生效。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后,勞動者可行使解除權,無需用人單位同意。但需注意,解除條件需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并在條件成就后方可行使解除權。
法律分析
一、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自愿原則,當事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權利。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包括兩種情況:
(一)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以解除合同為目的,經協商一致,訂立一個解除原來合同的協議。協商解除是雙方的法律行為,應當遵循合同訂立的程序,即雙方當事人應當對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約定解除權。約定解除權,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某種情況,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利。該約定應當符合合同生效的條件,不得違反法律,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法律規定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才能解除的合同,當事人不得按照約定擅自解除。
二、約定解除合同如何行使
約定解除權的行使:約定解除權是指合同一方根據合同中關于解除條件的約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權利。只有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當事人才具有該項權利。擁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送達解除合同通知書時,解除行為生效,合同解除。有些當事人可能在解除條件中附“期限”,我認為,這種期限實質上是解除合同的條件之一。
三、約定解除合同是什么意思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痹诎l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后,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行使約定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必須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并且只有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以后,勞動者才能依照約定解除。
結語
根據合同自愿原則,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協商解除和約定解除權。協商解除是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約定解除權是在合同中約定出現特定情況時,一方或雙方有權解除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行使需要滿足約定的解除條件,并向對方送達解除通知書。勞動合同中的約定解除權,當解除條件成就后,勞動者可以行使解除權,無需用人單位同意。請注意,約定解除權需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條件,并在條件成就后方可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條約和協定的修改、廢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該條約、協定的締結的程序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第二十一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 第十五條 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批準或者加入的條約和重要協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公布。其他條約、協定的公布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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