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員工是否為正式工,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分來具體分析。一般來說,如果是和集團總部,各區域總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那么一般為地鐵正式工,但是也有個例,也存在著不和集團總部,各區域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也是正式工的情況。
首先,正式員工是在指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以及外籍員工等全體人員。
其二,勞動者與地鐵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一定算正式員工。因為地鐵公司包括(中國地鐵總公司、各區域的地鐵總公司、各區域的地鐵下屬單位等),無法確定具體與哪個機構簽約的合同關系,所以無法確定你是否是正式員工。但是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普通員工)與地鐵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各區域的地鐵下屬單位的合同,不屬于正式員工,只是固定的期限的勞動合同,屬于合同工。但是也不排除因職務的提升,作為高級的管理者,簽訂各區域的地鐵總公司的勞務合同,這樣的人才屬于正式員工。
其三,正式員工與非正式員工區別:一些處于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企業招聘員工后,為了考察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為人處世情況而往往會給予一定的試用期(一般從幾天到三個月不等)。通過這個試用期來考察一個員工的綜合能力,看其能否適應這份工作以及將來的發展潛力。而被公司錄用后,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時你就是一個正式員工了。還有一種情況則是第二點所提到的,與下屬公司或者是單位簽訂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稱合同工,在薪資待遇等方面和正式員工是有一定的差異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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