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不以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為限。實施盜掘行為,已損害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應當認定為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既遂。采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以外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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