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損害賠償的特點有哪些
侵權損害賠償的特點有:
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于操作。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二、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三、侵權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侵權損害賠償的原則主要有四項原則,包括:全部賠償原則、限定賠償原則、懲罰性賠償原則和衡平原則。
1.全部賠償原則,即侵權行為人對因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損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予以全部賠償。
2.限定賠償原則,主要適用于一些特殊的侵權損害。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于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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