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辦結婚證是可以給孩子上戶口的,拿著出生證明到計生辦開罰款單并交納罰款,然后攜帶發票以及相關證件(包括出生證明)到公安局辦理。2、戶口上的已婚可以到社區開個證明(有的地方是需要開證明的),然后去辦理戶籍的地方改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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