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一)出賣人的義務: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2、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二)買受人義務:1、支付價款;2、受領標的物。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3、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4、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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