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財產損害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總共分為三種,分別是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賠償范圍一般是以實際損害、實際經濟損失為依據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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