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領取結婚證起,到一方死亡或離婚時止的期間)所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對共同財產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夫妻在財產上的義務也是平等的,對于共同生活中的支出及債務,都應以共同財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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