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基于某種共同關系,對于同一項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關系。
共同共有的法律權利義務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依據共同關系而發生;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關系中不分份額;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四,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物享有連帶權利,承擔連帶義務。
一、夫妻分居期間一方轉讓股權行為是否有效
夫妻對共同的財產享有平等處理權,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共有屬于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應為無效。根據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二、股權中的夫妻共有關系適怎樣認定的
由于股權本質上為一種財產權,在夫妻雙方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一方以夫妻共有的財產出資所取得的股權當然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對股權的共有屬于共同共有,夫妻對財產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同時平等地承擔義務。夫妻共同共有的股權或者股權收益,包括以下情形:
(1)婚前雙方共有投資獲得的股權;
(2)婚后以共有財產投資或買賣所取得的股權;
(3)婚姻關系續存期間因繼承或者受贈而獲得的共有股權;
(4)夫妻雙方約定為雙方共有所有的股權;
(5)一方婚前個人股權婚后取得的收益;
(6)一方婚后以個人資產投資取得的股權收益。我們所討論的夫妻共有股權僅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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