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扶養義務的內容包括:
1、夫妻間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顧扶助的義務;
2、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有扶養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
3、當夫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必須給予照顧或送醫治療,承擔醫療費用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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