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侵權的種類有:共同侵權、共同危險、教唆侵權和幫助侵權。
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基于主觀關聯共同(共同故意、過失)致人損害,依法應承擔連帶侵權責任的數人侵權形態
分類:
一、共同加害行為
1.共同故意侵權:兩個以上的加害人基于共同故意實施及加害行為致人損害
(1)共同故意:每一個加害人主觀上均為故意,且所有加害人主觀上具有意思聯絡(事前、事中有所“溝通”)
(2)法律效果
對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兩個以上的共同故意侵權人應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共同故意”使得共同故意侵權具有不同于其他類型的多數人侵權“特征”,從而在法律規定以及學理上,對共同故意侵權確立比較特殊的法律規則
2.共同過失侵權: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行為,產生防范損害發生的共同注意義務,因共同違反該共同注意義務導致同一損害法律效果:
(1)共同,除共同故意外,是否包括共同過失,有一定爭議,但通說觀點主張,應當包括共同過失
(2)對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兩個以上的共同過失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二、教唆、幫助共同侵權
1.共同故意
2.責任承擔
(1)教唆、幫助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該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共同危險行為: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1.特點:無共同故意,行為關聯且加害人不明
2.構成要件
(1)2個以上的人均實施了足以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行為
(2)其中一個行為、部分行為造成了損害后果
(3)(依據現有證據)不能確定誰的行為實際造成了損害后果的發生
3.責任承擔
(1)符合共同危險行為的構成要件的,對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共同危險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2)若能舉證證明確定實際加害人(具體侵權人),則案件性質轉化,不再屬于共同危險行為,由確定的實際加害人(具體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實際加害人之外的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4.免責事由
(1)若不能確定實際加害人(具體侵權人),某一共同危險行為人即使舉證證明“自己的行為與損害無因果關系”,也不能免除連帶責任
(2)共同危險行為中的因果關系推定屬于“半截子”的因果關系推定
在責任成立上,用因果關系推定
在責任免除上,不再采因果關系推定
(3)法律雖設明文,但依據法理,若某一“涉嫌”實施了共同危險行為的人舉證證明自己“未實施共同危險行為”,當然不承擔侵權責任
區分
1.共同危險行為
2.共同過失侵權
3.共同故意侵權分別侵權分別侵權:二人以上分別實施加害行為,主觀上無共同故意,亦無共同過失,但加害行為相結合造成不可分的同一損害,應作為一個案件處理的數人侵權形態分類:
累積因果關系(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1.構成要件
(1)二人以上分別實施加害行為,既無共同故意亦無共同過失,不成立共同侵權(2)其加害行為結合在一起,同時造成在法律上不可分割的同一損害
(3)在因果關系上,每個人加害行為單獨均足以造成全部損害2.責任承擔:對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全部加害人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共同因果關系(按份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能確責,各自承)。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難確責,平均承)。
2.責任承擔:對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全部加害人承擔按份侵權責任確定各加害人責任份額規則:
(1)依照各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和各加害行為原因力大小確定
(2)依照過錯程度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責任份額的,視為份額均等甲晚10點30分酒后駕車回家,車速每小時80公里,該路段限速60公里。為躲避乙逆向行駛的摩托車,將行人丙撞傷,丙因住院治療花去10萬元。關于丙的損害責任承擔,甲、乙應承擔按份責任。甲、乙、丙三家毗鄰而居,甲、乙分別飼養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脫,將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藥材悉數啃光。
關于甲、乙的責任:
(1)如能確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數量,則甲、乙各自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如不能確定二羊各自啃食的數量,則甲、乙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