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雇員受害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我國的特殊侵權賠償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作為規定在其項下的雇員受害賠償糾紛也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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