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特點
1、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增速明顯。據《北京市統計年鑒》統計顯示,2003年人身權和特殊侵權糾紛案件的數量為12562件,2004年人身權和特殊侵權糾紛案件的數量為15488件,2005年人身權和特殊侵權糾紛案件的數量為18008件,2006年人身權和特殊侵權糾紛案件的數量為18130件。我們這里的人身損害中的人身是指生命、健康、身體權,與《民事案由規定》(是按照《民事案由規定》的分類進行統計的)中人身權的人身不太一致。所以要想全面了解北京市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數額,還需要了解特殊侵權的案件數額。但從上表中不難看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數額是逐年上升的
2、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侵權類型日趨多樣化。除有打架斗毆及相鄰關系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財產損害、財產分割、繼承、離婚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外,主要還有建筑施工、房屋拆遷、企業作業環境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飼養動物、環境污染、學校傷害事故等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3、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舉證難。由于多數受害人證據意識不強,對證據規則的法律規定知之甚少,不愿意主動及時收集證據,片面的認為事實如此,起訴后法院應該做出有利于已的判決,因而往往錯失收集證據或收集的證據不足,還有證人不愿配合、作偽證等情形也給當事人訴訟帶來諸多困難,造成部分敗訴或全部敗訴。
4、當事人之間矛盾突出。一方受到損害的是自然人的生命、身體健康、精神損害等,另一方則涉及經營、生產、社會評價等,雙方在各自責任、賠償多少等問題上存在較大矛盾,受害方通常會提出不切實際的超額度請求,責任方主觀上能夠接受的通常遠低于請求,雙方矛盾分歧明顯。這在打架斗毆案件中最為突出,如處理不當,會造成矛盾繼續擴大和惡化。
5、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增速迅猛,問題突出。據《北京市統計年鑒》統計顯示,2005年北京市交通事故案件為293件,2006案件數量迅速增加到480件,增加近一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6、飼養動物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增加。隨著社會的發展,狗、貓等寵物飼養不斷增加。在狗、貓等動物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中,多數動物飼養人存在過錯,然而當法院判決飼養人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法律意識的淡薄,動物飼養人以為自己沒有主動造成損害行為,故而拒不主動履行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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