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可以進行出租:1、屬于違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3、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4、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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