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租轉租的房子不需要和房東簽合同,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應取得房屋出租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 房屋出租 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作反對表示的 (默示),應視為已經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該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