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宗地面積其實就是土地面積,是土地面積的另外一個叫法。它是一宗地權屬界線范圍內的面積。土地權屬界址一旦確定,土地面積亦隨之確定。若某宗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上的界址范圍與實地一致而面積不一致,則一律以界址范圍為準,更正土地面積數據。宗地面積量算的原則是:圖幅為基本控制,分幅進行量算,按面積比例平差,自下而上逐級匯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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