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償權糾紛的追償范圍是怎樣的
追償權糾紛的追償范圍如下:
1.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2.未經委托而提供保證的,根據無因管理的原理,保證人的追償應以主債務人所受利益為限,主債務人必須償還必要費用。
債務追償權的范圍
債務追償權的范圍: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保證人追償權的范圍應當包括:(一)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保證人以自己的財產對主債權人進行清償并使得主債務人免責,構成了必要費用之支出,當然有權對主債務人請求返還。具體包括:1、保證人清償的債權金額。作為受托人,保證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自己替債務人償還的債務或其他免責行為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一般情況下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其他從債務。2、保證人清償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對于處理委托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償還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證的保證人同樣有權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其清償額的利息,但利率應采用法定利率。(二)未經委托而提供保證的,根據無因管理的原理,保證人的追償應以主債務人所受利益為限,主債務人必須償還必要費用。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里所指的必要費用主要包括:1、管理人在管理事務中直接支出的費用。2、管理人在事務管理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債務追償權的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保證人追償權的范圍應當包括:(一)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保證人以自己的財產對主債權人進行清償并使得主債務人免責,構成了必要費用之支出,當然有權對主債務人請求返還。具體包括:1、保證人清償的債權金額。作為受托人,保證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自己替債務人償還的債務或其他免責行為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一般情況下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其他從債務。2、保證人清償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對于處理委托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償還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證的保證人同樣有權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其清償額的利息,但利率應采用法定利率。(二)未經委托而提供保證的,根據無因管理的原理,保證人的追償應以主債務人所受利益為限,主債務人必須償還必要費用。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里所指的必要費用主要包括:1、管理人在管理事務中直接支出的費用。2、管理人在事務管理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追償權糾紛是什么
追償權糾紛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時,法律賦予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人身權除外。
什么是追償權糾紛
追償權糾紛包含兩種情況,一是擔保責任追償權糾紛;二是合伙債務追償權糾紛。擔保責任追償權,又稱為代位求償權,是指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后,享有的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擔保人只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清償或者依據法律規定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即可取得對債務人的償還請求權,即追償權。合伙債務追償權是指清償了合伙債務的合伙人對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的權利。
《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該內容由 李智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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