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是存在的,但是否可以通過協商達成和解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和解方案符合法律規定且被受害人同意,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實現和解,否則需要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糾紛達成和解協議,自愿解決爭議,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具有法律效力?!?p>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單位犯罪的,由單位承擔刑事責任,可以并處罰金?!?p>3.《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單位因履行職責或者雇傭關系使他人受到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p>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和解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和解協議經雙方達成,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確認并簽字,或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生效,具有法律效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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