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交的費用:(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8)登記費和工本費;70.00元。(9)土地變更費:按土地使用面積0.5元/平方米繳納。
辦理土地證更名的程序是什么?
1、簽訂土地合同:買方辦好房權證后,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過戶合同,之后帶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戶的契稅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測繪公司受理后,帶著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數據,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帶著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棕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帶著土地過戶合同、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原土地證、房屋過戶的契稅、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窗口申請過戶;
5、繳納稅費后領取土地證: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稅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過戶時已經繳納契稅,土地過戶時不重復收取,只繳納工本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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