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起訴離婚的案件審結期限一般是三至六個月。離婚判決書下達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均不上訴,十五天后離婚判決生效、離婚事實正式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