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雇員重大過錯包括故意和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雇主賠償受害人后可以向雇員追償。一般情況下,雇員造成他人損害,由雇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雇員嚴重過錯造成他人損害,雇主賠償受害人后可以向雇員追償。雇傭關系人身傷害賠償如下,如果屬于醫療費用的,要根據醫院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代收證明,再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進行確定。如果是誤工費,應該要根據受害人的時間和收入確定。如果是個人的護理費,應該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的人數和護理的周期進行確定。(1)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2)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4)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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