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的義務是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共同財產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法律規定的財產,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夫妻二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有效。但要求借款人和被借款人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其借款行為是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范圍內做出的,并且不損害他人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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